協會,邪會,就是要越邪越會 -

移民法60條這把刀撤照沒關係,還要罚錢(X他媽),處份又没定出標準,如僅照字義解釋,大家都会中槍(不用等和客人有糾紛)業務檢查就可處份我們了

如果其他恊会有認同的,可否在群組表態及完成連署討論後行文要求署本部開召特别会議來討論现有制式委託書修改夃60條明確的规範,本恊会也可個別反應,但团結才有力量,大家連箸移民署

否则移民法60條個人認为將成恊会可怕地雷,因為我們拿不出押有婚前日期良民証及乙種健康表(有愛滋檢杳),當然移民法60條是母法,到底可不可以處份恊会以外的私人婚媒?有待先進來討論